第117章
或许,盯人的活儿让顾肆干比较合适。
傅宁月好几天都没有大事,只等着药材搜集好,至于北郊山的事,顾南钰说让他处理,自己暂时不要过去。
她也乐得清闲,没事儿就躺在家里吃果子,春喜不知道在哪里得了两本有意思的话本,送来给她看。
对于上面的故事,傅宁月其实并不关心。
只不过总算是找到了打发时间的东西。
林夏师倒也真老实,说不出门就不出门,不过她总是能在院子里闻到一股清苦的味道,再然后就是一阵乒乒乓乓,想来是他又开始捣鼓什么药了。
“小姐,过几天就要立秋了,咱们要不要出城去放纸鸢,去年大公子给您做的纸鸢都在库房里落灰了呢。”春喜提议道。
实际上两位公子都做了纸鸢给小姐,换做之前,她一定只说二公子,不说大公子。
现在小姐明显和大公子亲近一些,她当然不会不识趣儿啦。
傅宁月一眼就看出了小丫鬟的心思:“我看是你在家坐不住了吧,怎么,天天出门采买,还觉得无趣?”
春喜撇撇嘴,娇声道:“奴婢这不是怕小姐在家里闷得慌吗,再说,好不容易空两天,小姐之前那么忙,也该出去玩玩儿了。”
傅宁月一听觉得她说的有几分道理。
往后像这样惬意自在的日子也不多了。
“那就等阿若好了,咱们一起出去,到时候叫上大哥,咱们还能去南门洞书院去瞧瞧阿弟。”
傅宁月没有亲弟,与两位义兄不同,穆笙并非是义子,也不是过继来的,是当初与宁远侯一起征战沙场的另外一位战友的儿子。
穆笙今年十三岁,五岁之前尚且有一位亲姐姐在世,可惜她的姐姐在议亲的时候生了场大病,撒手去了,宁远侯才把人接到府里养着。
在此之前,穆笙姐弟俩也是一直被侯府接济,日子过的还算不错。
她们与傅宁月的关系也很好。
有人曾笑说,若是宁远侯的老战友都去了,只怕一整个侯府都养不下他接过来的义子了。
宁远侯对此嗤之以鼻。
都是出生入死的兄弟,若是连这点情义恶毒不顾,又如何放心的在战场上把后背交给他们。
提到穆笙,春喜也笑了:“是有些日子没见小公子了,也不知道他现在长高了没有,那到时候奴婢去准备一些桃干,小公子最喜欢吃这个了。”
“是啊,穆笙最喜欢吃这个了,记得买南街铺子那家,那家的好吃。”
“小姐放心吧,奴婢都记着呢。”春喜说完,去屋子里拿了件大氅出来披在她身上:“现在风大,小姐当心着凉。”
傅宁月正要把大氅拉紧,骤然发现上面雪白的兔毛,动作一顿。
她把大氅退下来,“这是姜执栩前年打猎得来的那件吧。”
春喜点头:“是啊,那年二公子猎了不少野兔,才做成的这件大氅,姑娘一直很喜欢,而且这件大氅颜色最漂亮,雪白雪白的,很衬姑娘的皮肤。”
“我现在不喜欢了,拿去烧了吧。”
“啊?”春喜愣住了:“可是小姐不是一直很喜欢吗,而且这大氅皮毛很难得的。”
野兔的皮毛最紧实,尤其难得的是山上的野兔杂色的比较多,像这样白毛的很少见,更别说凑成一件大氅了。
“我现在喜欢兔子了,再穿着兔毛做的大氅心里难受。”傅宁月随便扯了个借口。
春喜面露奇怪,小姐什么时候喜欢的兔子,她竟不知道。
不过她还是听话的照做:“这样啊,那奴婢去把它烧了去。”
“别叫人发现了,否则二哥那边不好回话。”
春喜点点下巴:“姑娘放心吧,我亲自拿去烧了,定然不会让人发现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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