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河神大人,姑苏城与此地路途遥远,费时甚多,无法每日祭拜河神大人,不如这样……孤遣人将河神大人的庙宇迁徙到姑苏城中。”
岳川心中一愣,给我搬家?
且不说我乐不乐意住进姑苏城,你想把河神庙搬走,隔壁的楚国人也不答应好吧。
为了几片桑叶都打成了灭国战,更何况楚国的人的河神庙。
再怎么说,这个庙楚国人也是修了一半的。
“此事……不妥……”
阖闾顿时急了,“有何不妥?河神大人的庙宇虽坐落于两国之间,但吴地百姓祭祀更多,便是孤也多番前来。反倒那楚国蛮王,一次也不曾来过。”
看着阖闾跳脚发誓的模样,岳川仿佛看到争风吃醋的大男孩。
我对你多好多好,每天都来看你,还给你带礼物,他一年到头都不给你打电话,你为什么还要对他念念不忘?你跟着他不会幸福的,我才能给你幸福……
岳川终于松动了,因为类似的事情他上辈子也干过。
“这样吧,你在姑苏城外、临河之地新建一座河神庙,如此一来便省去了舟车劳顿,随时都可会面。”
阖闾听后,顿时大喜。
虽然没能把河神大人请入姑苏城,但是能搬到家门口,也不错了。
“多谢河神大人!”
躬身行了一礼,阖闾抱起木匣,后退着离开了河神庙。
看着阖闾三步一跳的身影,岳川嘴角微微勾起。
“真是个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啊。”
不过转念一想,姑苏城外、临河之地,该不会是寒山寺那个位置吧?
这座河神庙真要修成,肯定香火鼎盛,姑苏城基本不会有和尚什么事了。
所以,一千多年后,会有诗人留下名篇:姑苏城外河神庙,夜半钟声到客船。
“明明是我先来的,位置也是我先占的,叫河神庙有什么不对吗?”
笑了笑,岳川不再琢磨这些事情。
姑苏城,宫中。
满头白发的伍子胥处理完今日的政务,搁下钢笔,端起瓷杯,慢慢品茶。
相较之下,伍子胥还是喜欢毛笔。
练字练了二十多年,早就养成习惯,融入到骨子深处。
换成钢笔,一时半会儿还真有些不适应。
但是没办法,谁叫大王喜欢呢?
作为大王喜欢的人,也得和大王有相同的爱好。
比如钢笔,比如品茶。
一口下去,满嘴苦涩。
含在口中细细品味,很快就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滋味。
对于茶,伍子胥倒是非常喜欢。
首先是能够感受到品茶的乐趣,其次是,如果茶能成为一种商品流通起来,吴地百姓又多了一门营生,吴国也多了一项税源。
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。
别说茶真的有滋有味,就算味同嚼蜡,伍子胥也会笑容满面的说一声“好”。
没办法,吴国太穷了。
编练军队,需要大钱。
修筑姑苏城,以及姑苏城中大大小小的宫苑,也需要大钱。
还有君上喜欢的大宝剑,也是大钱。
正是因为太穷了,伍子胥才会建议阖闾,借着血吸虫的事情,在国内大清洗。
虽然抄家灭族,让国库丰盈了许多。
但君上又要大量采购驱虫丸,又要兴修水利,钱还没暖热,又流水似的往外花。
最让伍子胥难以接受的是,阖闾在外面有人了。
这么大喜的日子,不在宫中陪自己,却偷偷摸摸往外跑——阖闾微服私访能瞒得过别人,却瞒不过伍子胥。
杯中茶水瞬间变得老醋一样。
这时候,侍从递上一张拜帖,低声道:“伍相,姜国使者翁茂翁大人约您喝茶。”
“翁茂?可是那个姜国王子阳最知心的人?”
“是!”
伍子胥心中暗想:倒是要跟他好好交流一下经验!
“更衣、沐浴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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